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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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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请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投放位置:院内门诊及各科室护士站(约22个存放点)

(二)服务期限:1年

(三)场地状态:我院仅负责协调设备运行的电力、场地提供。

(四)经营范围:具备共享充电宝经营许可。

(五)其他要求:共享充电宝主机设置的广告未经院方允许,不得擅自设置;服务商应以薄利多销为经营原则,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质同类渠道的价格;共享充电宝的方案设计、设备提供、场地改造及运营维护等成本由服务商承担。

(六)服务商应支付场地租金、电费等费用。

三、对参询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询;
(三)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

(四)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个人的参询单位,或归属于同一个参询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同一品牌仅接受一个竞投人报名,如为该品牌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信息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4楼总务科五室;
(三)参询单位报名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自助充电设备经营资质及相关前置审批资料。

3.提供共享充电宝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如品牌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记录证明或承诺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附模板见下面附件)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证明材料需下载打印出来并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并报价;
(二)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三)超出规定评标、询价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五)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六)所有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

提交的报价文件如不符合一至五项要求则取消参询资格。

六、询价评审标准

(一)综合报价;

(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方案);

(三)综合资质和经营能力;

(四)业绩;

(五)产品质量等;

对以上各项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参询公司或控制价。

七、询价时间及联系方式

1.询价签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773-3569995。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4月14日

关于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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