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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6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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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和优化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缓解高素质卫生人才紧缺的矛盾,适应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引进条件

本规定所称引进专业人才,是指引进市外具有卫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基本条件:48岁以下,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或学术水平,在区内或市内处于领先地位。急需重点学科引进人才及引进省、市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政策与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 条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48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近况,具有较强的临床业务能力,在区内或市内处于领先地位,能带领团队创建重点学科。

2. 待遇:

(1)一次性支付安家费二十至三十万元,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等。

(2)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单位在市区内安排住宿,根据条件可协助安排小孩就近入学。

(二)高学历、专业型人才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待遇

一次性支付安家费二十万元或单位在市区内安排住宿,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根据条件可协助安排小孩就近入学。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待遇

直接安排入编考核,具有规培证,入院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报院领导审批,可一次性给予补贴三万元。

3.具有规培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待遇

入院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报院领导审批,可一次性给予补贴一至二万元。

(三)急需人才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支付安家费十至二十万元或单位在市区内安排住宿,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安排小孩就近入学。

(2)对引进的急需短缺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三年以上、为原医院技术骨干的,给予优先入编。

此类人才由医务部每年根据医院需求制定医院急需人才计划。

三、考核

1. 引进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与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相结合,包含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三项,工作成绩、业务水平等由医务科根据科室发展规划及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合同关系。

2. 引进人员在正式聘用期间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其相关责任外,立即终止合同。

四、服务期

引进人才上岗后须与医院签订十年服务期。如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求离职,或因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关系的,须返还已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费。服务未满三年的,该补贴须全额返还;已满三年的,该补贴按服务期均额分摊,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结清款项后,甲方方能为乙方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医院人事科和医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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